歐盟 MiCA 法規生效後,監管目光轉向 DeFi,「去中心化」定義成難題,台灣在參考 MiCA 立法時,亦面臨相似挑戰與本地化考量,考驗監管智慧。 (前情提要:不繳稅就清算你的 Crypto!韓國對 17 名欠稅加密貨幣國民下最後通牒 ) (背景補充:2025最新》加密貨幣投資者報稅規定:境內/外收入有何差異、虛擬貨幣虧損可認列損失? ) 全球首部針對加密資產市場的全面性法規——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規範》(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MiCA),已於 2024 年底正式生效,為快速發展的加密產業帶來一套統一的合規框架。然而,正當市場參與者逐步調適 MiCA 所引發的變革之際,歐盟監管機構的目光已悄然投向更為複雜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領域,並計劃於 2026 年將其明確納入監管範疇,預示著加密監管的新階段即將來臨。 歐盟 MiCA 生效,DeFi 監管定義成未解難題 MiCA 的全面實施,標誌著歐盟在加密資產監管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目標是提升市場透明度、保護投資者,並確保金融穩定。儘管如此,對於 DeFi 協議而言,其監管地位在 MiCA 框架下依然模糊。歐洲加密倡議組織(EUCI)高級政策負責人 Vyara Savova 在近期的公開討論中明確指出此問題,她表示,雖然 MiCA 理論上將 DeFi 置於其適用範圍之外,但許多關鍵定義與界線仍懸而未決。 Savova 進一步表示: 「目前沒有人真正確切知道歐盟的決策者將如何定義 DeFi。我預期從 2026 年年中左右開始,歐盟相關當局才會開始著手闡釋如何從法律層面界定『去中心化』這一概念。」 此定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將直接劃分哪些加密項目能夠豁免於嚴格的金融監管,而哪些項目則必須遵循與傳統金融機構相似的合規要求。事實上,MiCA 法規的 Recital 22 條款曾提及「完全去中心化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不應屬於本條例的範圍」,但監管機構至今仍未對「完全去中心化」的具體標準給出明確指引,為 DeFi 的未來監管路徑留下諸多不確定性。 DeFi 核心特質與 MiCA 傳統監管的根本性衝突 MiCA 框架在初步構建時,便因其對去中心化協議監管的潛在空白而受到部分市場人士的批評。該法規普遍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遵守嚴格的許可制度以及客戶身份驗證(KYC)和反洗錢(AML)規定,這些要求與 DeFi 強調無需許可、無需信任的金融服務核心理念,形成了根本性的衝突。 「去中心化」概念定義的困難,主要源於其在實踐中呈現的多樣化形式。例如,像 比特幣 (Bitcoin) 和 以太坊 (Ethereum) 這類主流區塊鏈,它們缺乏單一的中央發行者或控制實體,使得傳統的、基於中心化機構的監管模式難以適用。另一方面,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作為一種新興的治理模式,透過程式碼自動執行和社群投票來管理金融活動,而非依賴傳統的中央管理機構,這進一步增加了監管適用的複雜性。未來 DeFi 協議是否需要調整其運作模式以符合監管,或是監管機構將發展出更具彈性的創新方法,仍有待觀察。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在數位金融領域的監管並非僅有 MiCA。EUCI 執行董事兼共同創辦人 Marina Markezic 表示,市場上所謂的「MiCA II」大規模修訂版本短期內不會出現,但針對特定領域如穩定幣的持續討論,則可能促使歐盟推出更具針對性的立法更新。除 MiCA 之外,歐盟的《數位營運韌性法案》(DORA)已於 2025 年 1 月生效,其目標是強化包括加密平台在內的金融實體的數位安全與網路韌性。此外,旨在限制匿名加密帳戶並加強反洗錢力道的新規則,預計將於 2027 年開始實施,共同構成一個日漸嚴密的數位金融監管網路。 如何影響台灣 與此同時,台灣亦正積極建構其虛擬資產監管框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已於 3 月發布了「虛擬資產管理條例」草案(先前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草案),計劃加強對加密產業的全面監督,該草案內容涵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的許可要求、穩定幣的發行標準以及相應的執法措施,並在草案中明確寫出是參考 MiCA 法案的監管方向。 台灣在借鑒 MiCA 的經驗時,同樣無法迴避如何界定和有效監管各類去中心化實體的嚴峻挑戰,匿名科技法律專家指出,可預期未來台灣在面對虛擬資產法規環境變化時,也會遭受一樣歐盟遇到的問題,而是否能因地制宜,考圖灣監管單位與民間的協調與努力。 首要的第一便是如何將「去中心化」以符合台灣利益的方式進行本地化詮釋;其次是監管資源的配置與技術能力的建構,對行業人員如何建構專業能力的認證制度,相較於歐盟,台灣在監管合規所需的人才庫與資源方面,可能面臨更為顯著的挑戰。 專家:台灣監管堅持走最難的路 鑑於 DeFi 的無國界特性,台灣的監管框架需要與國際監管機構的標準保持一定程度的協調與合作,如何保持不排外、又堅固本地市場的需求與創新,是難中之難。 近期又讓台灣監管成為熱門話題的,莫過於金管會證期局通知虛擬資產服務禁用現鈔交易,引發業界譁然,也讓也讓交易所業者不知所措,而在這樣的職責劃分情況下,該如何在去中心化交易履行「全交易備查」原則,供金管會與刑事局與VASP行業備案做使用,專家老實說有一定的難度,台灣在未來的監管路線將會非常艱辛: 現今台灣之洗錢防制法與相關規定,提及為他人之虛擬資產交易行為,需要符合台灣監管單位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要求,據警方、檢察官與調查員之涉及加密犯罪實務,在執法事實上,這已進一步涉及「去中心化」交易內容。 若未來要遵循 MICA 近一步延伸至 Defi 領域,台灣的監管勢必在釐清各種類型代幣與職責、法遵成本上,需要做出巨額的成本,非常可能需要回頭深入修改各項不適當的法規,若台灣堅持走與國際監管不同的道路,又要師法歐盟,監管單位與參與者必須有極大的決心。 相關報導 礦工的夢幻國度?探祕冰島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全貌 巴西考慮禁止人民在DEX持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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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MiCA「2026全面伸手Defi」業者苦哈哈,如何影響台灣監管方向?
歐盟 MiCA 法規生效後,監管目光轉向 DeFi,「去中心化」定義成難題,台灣在參考 MiCA 立法時,亦面臨相似挑戰與本地化考量,考驗監管智慧。 (前情提要:不繳稅就清算你的 Crypto!韓國對 17 名欠稅加密貨幣國民下最後通牒 ) (背景補充:2025最新》加密貨幣投資者報稅規定:境內/外收入有何差異、虛擬貨幣虧損可認列損失? ) 全球首部針對加密資產市場的全面性法規——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規範》(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 MiCA),已於 2024 年底正式生效,為快速發展的加密產業帶來一套統一的合規框架。然而,正當市場參與者逐步調適 MiCA 所引發的變革之際,歐盟監管機構的目光已悄然投向更為複雜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領域,並計劃於 2026 年將其明確納入監管範疇,預示著加密監管的新階段即將來臨。 歐盟 MiCA 生效,DeFi 監管定義成未解難題 MiCA 的全面實施,標誌著歐盟在加密資產監管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目標是提升市場透明度、保護投資者,並確保金融穩定。儘管如此,對於 DeFi 協議而言,其監管地位在 MiCA 框架下依然模糊。歐洲加密倡議組織(EUCI)高級政策負責人 Vyara Savova 在近期的公開討論中明確指出此問題,她表示,雖然 MiCA 理論上將 DeFi 置於其適用範圍之外,但許多關鍵定義與界線仍懸而未決。 Savova 進一步表示: 「目前沒有人真正確切知道歐盟的決策者將如何定義 DeFi。我預期從 2026 年年中左右開始,歐盟相關當局才會開始著手闡釋如何從法律層面界定『去中心化』這一概念。」 此定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將直接劃分哪些加密項目能夠豁免於嚴格的金融監管,而哪些項目則必須遵循與傳統金融機構相似的合規要求。事實上,MiCA 法規的 Recital 22 條款曾提及「完全去中心化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不應屬於本條例的範圍」,但監管機構至今仍未對「完全去中心化」的具體標準給出明確指引,為 DeFi 的未來監管路徑留下諸多不確定性。 DeFi 核心特質與 MiCA 傳統監管的根本性衝突 MiCA 框架在初步構建時,便因其對去中心化協議監管的潛在空白而受到部分市場人士的批評。該法規普遍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遵守嚴格的許可制度以及客戶身份驗證(KYC)和反洗錢(AML)規定,這些要求與 DeFi 強調無需許可、無需信任的金融服務核心理念,形成了根本性的衝突。 「去中心化」概念定義的困難,主要源於其在實踐中呈現的多樣化形式。例如,像 比特幣 (Bitcoin) 和 以太坊 (Ethereum) 這類主流區塊鏈,它們缺乏單一的中央發行者或控制實體,使得傳統的、基於中心化機構的監管模式難以適用。另一方面,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作為一種新興的治理模式,透過程式碼自動執行和社群投票來管理金融活動,而非依賴傳統的中央管理機構,這進一步增加了監管適用的複雜性。未來 DeFi 協議是否需要調整其運作模式以符合監管,或是監管機構將發展出更具彈性的創新方法,仍有待觀察。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在數位金融領域的監管並非僅有 MiCA。EUCI 執行董事兼共同創辦人 Marina Markezic 表示,市場上所謂的「MiCA II」大規模修訂版本短期內不會出現,但針對特定領域如穩定幣的持續討論,則可能促使歐盟推出更具針對性的立法更新。除 MiCA 之外,歐盟的《數位營運韌性法案》(DORA)已於 2025 年 1 月生效,其目標是強化包括加密平台在內的金融實體的數位安全與網路韌性。此外,旨在限制匿名加密帳戶並加強反洗錢力道的新規則,預計將於 2027 年開始實施,共同構成一個日漸嚴密的數位金融監管網路。 如何影響台灣 與此同時,台灣亦正積極建構其虛擬資產監管框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已於 3 月發布了「虛擬資產管理條例」草案(先前稱「虛擬資產服務提供事業管理條例」草案),計劃加強對加密產業的全面監督,該草案內容涵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的許可要求、穩定幣的發行標準以及相應的執法措施,並在草案中明確寫出是參考 MiCA 法案的監管方向。 台灣在借鑒 MiCA 的經驗時,同樣無法迴避如何界定和有效監管各類去中心化實體的嚴峻挑戰,匿名科技法律專家指出,可預期未來台灣在面對虛擬資產法規環境變化時,也會遭受一樣歐盟遇到的問題,而是否能因地制宜,考圖灣監管單位與民間的協調與努力。 首要的第一便是如何將「去中心化」以符合台灣利益的方式進行本地化詮釋;其次是監管資源的配置與技術能力的建構,對行業人員如何建構專業能力的認證制度,相較於歐盟,台灣在監管合規所需的人才庫與資源方面,可能面臨更為顯著的挑戰。 專家:台灣監管堅持走最難的路 鑑於 DeFi 的無國界特性,台灣的監管框架需要與國際監管機構的標準保持一定程度的協調與合作,如何保持不排外、又堅固本地市場的需求與創新,是難中之難。 近期又讓台灣監管成為熱門話題的,莫過於金管會證期局通知虛擬資產服務禁用現鈔交易,引發業界譁然,也讓也讓交易所業者不知所措,而在這樣的職責劃分情況下,該如何在去中心化交易履行「全交易備查」原則,供金管會與刑事局與VASP行業備案做使用,專家老實說有一定的難度,台灣在未來的監管路線將會非常艱辛: 現今台灣之洗錢防制法與相關規定,提及為他人之虛擬資產交易行為,需要符合台灣監管單位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s)要求,據警方、檢察官與調查員之涉及加密犯罪實務,在執法事實上,這已進一步涉及「去中心化」交易內容。 若未來要遵循 MICA 近一步延伸至 Defi 領域,台灣的監管勢必在釐清各種類型代幣與職責、法遵成本上,需要做出巨額的成本,非常可能需要回頭深入修改各項不適當的法規,若台灣堅持走與國際監管不同的道路,又要師法歐盟,監管單位與參與者必須有極大的決心。 相關報導 礦工的夢幻國度?探祕冰島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全貌 巴西考慮禁止人民在DEX持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