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公鏈的治理

BTC拉升至108k。

周末參加社群鏈項目開會時,談了談有關於公鏈治理問題的思考。

首先要說一下爲啥會出現所謂的公鏈治理問題。

BTC也是一條公鏈,但是沒有所謂的治理問題。爲什麼?因爲BTC沒有治理(governance),至少是沒有人們通常認爲的鏈上投票治理機制。

通常認爲,在BTC整個生態系統中,有三股力量彼此博弈並取得平衡,因而相互制衡和約束。這三股力量分別是:掌握客戶端代碼修改權限的維護者;掌握區塊鏈出塊權力的礦工;掌握BTC所有權並可以用腳投票的持幣者。

代碼維護者如果擅自把未取得廣泛共識的規則代碼合並發布,那麼就會遭到礦工不採用該版本軟件的抵制,嚴重時會遭到持幣者拋售砸盤、逃離項目的最終否決。除了抵制和逃離,礦工和持幣者還可以選擇支持其他維護者發布的軟件版本,從而讓某個維護者團隊及其產品被市場拋棄。

礦工如果違背共識,試圖篡奪代碼控制權,那麼就會遭到開發者社區和持幣者的一致反對和聲討。開發者社區和持幣者可以拋棄被少數礦工劫持的鏈,繼續運行符合社區共識的原鏈。不過,黑暗森林法則告訴我們,這只適用於篡權礦工掌握的總算力小於支持原鏈的礦工的總算力的情況,否則,篡權礦工可以動用壓倒性的算力對原鏈發起攻擊,並徹底摧毀原鏈。

這裏就向我們展示了槍杆子和筆杆子的辯證關係。槍杆子是物質力量,具有決定性作用。但是,誰來指揮槍杆子?筆杆子。筆杆子不只是代碼的被動實現,而是要主動塑造社區的共識。因此,一切鬥爭歸根結底都是意識形態鬥爭。筆杆子何以指揮得了槍杆子?關鍵在於筆杆子代表了人心向背,代表了最廣泛的共識,代表了最廣大社區人民的理想。

誰是社區人民?是持幣者嗎?不完全是。支持BTC的持幣者,是社區人民;反對BTC的持幣者,是內奸,是鬥爭的對象;支持BTC的非持有者,是朋友,是統一戰線;反對BTC的非持有者,是敵人,是競爭對手。

人民之間,對技術路線有不同方案,只要大家都是支持BTC的,那就是人民內部矛盾,可以協商調和。但是如果某人是出於反對BTC甚至打倒BTC的目的,那麼就成了人民堅決鬥爭和專政的對象。對於專政對象,必須堅決壓迫,剝奪其言論自由,將其驅逐出社區。說白了,憲法只保護人民的權利,而內奸,沒有資格享受那些人民才配享有的權利。

所以,很顯然的,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會堅決排斥不認同或者反對它的人。筆杆子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如何團結最大多數的人,爭取到他們的支持,讓社區獲得最多的人民,從而獲得最大的力量。

互聯網平台是筆杆子、槍杆子二合一,從而導致用戶只能在選擇忍受和憤而逃離之間二選一。中本聰巧妙的設計把網路運行和代碼開發剝離,讓二者相互約束和制衡。更重要的是,讓二者都無法形成壟斷:代碼開源使得任何人都有機會建立新的代碼庫,分流更廣泛的共識;算力網路的加入退出完全匿名並無需許可,加上PoW出塊機制的隨機性,讓網路節點運行和區塊鏈生成變得難以被獨佔。

但是當我們討論到非PoW公鏈時,就很難完全照搬BTC的無治理模型。

說白了,PoW是拜佔庭問題的唯一解。當我們去掉了PoW之後,就只能引入一定的治理機制,來彌補PoW缺失所帶來的問題。

比如說對於Jouleverse鏈所用的PoA (Proof-of-authority),就必須對記帳節點進行真實性和獨立性審查,以避免經典的女巫攻擊(sybil attack)問題。

資格審查,就勢必提高了加入門檻,並且不能像PoW那樣徹底的無許可準入。只能說,爲了保障盡可能的去中心化程度,這個資格審查的門檻要足夠低,但是又不可以低過維持最低安全性的限度。

至於這樣的鏈還能不能稱之爲公有鏈,這純粹是一個概念定義的問題。這裏並不想進行這種純概念性的辯經,意義不大。

回到實質。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激勵。PoW不僅保障了無許可的極低準入門檻(唯一的門檻是有錢買設備,再加上一點點技術),還兼任了把作爲激勵的BTC發給礦工的任務。PoA沒有這個自動發放激勵的能力,因此這裏也需要治理工作,定期對貢獻進行評估、統計和激勵發放。

公司管理,從某種意義上講,做的就是評估、統計和激勵的事兒。這個事兒拿到區塊鏈的環境下,應該怎麼做,就成了一個新的課題。

照搬公司制吧,可能會形成中心化,是中心化就會產生腐敗和失靈,進而遭遇單點失敗問題。徹底去中心化吧,靠社區自覺自發自動,效率就特別低,以至於完全喪失了時效性,比PoW的實時激勵就差了很多。

也有很多成功的區塊鏈項目採用了公司(融資和管理主體)結合DAO(持幣者社區)的方式,比如Uniswap、Aave等。甚至以太坊,背後的主力推動組織以太坊基金會,其實本質上也是一家中心化的公司。但是對於需要更高去中心化程度的公鏈項目,可能就不太適合。

也許需要把去中心化的頂層治理和借鑑自公司制的組織管理結合起來。比如頂層設立一個董事會,但是董事會並非像公司制是按照出資額和股份比例來享有話語權,而是由社區投票選舉出來的。而董事會之下,從董事會任命的CEO和諸高管開始,都仍然沿用公司制的組織管理方法,設崗定人,考核激勵,畢竟這樣的架構最容易被經過現代公司制訓練過的大多數打工人所輕易理解,不至於陷入不知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不知道自己幹了之後能得到什麼結果的迷茫。

或許可以把這樣的鏈上公司稱爲DAO或者什麼其他東西。但是實踐永遠是走在理論前面的。適合於區塊鏈的治理形式,都還在探索的路上,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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